〔11 〕 代表机会和代表身份也具有广泛性,且同样获得法律的保障。
与商业秘密的私密性恰恰相反,数据信息的公开、共享对大众福祉、社会发展大有裨益。后者虽然顾及了数据信息的特殊性,但在实践层面具有较大的困难,此种模式下存续期限无法为财产法所直接规定,故只能够在侵权法框架下以个案判断的方式实行。
有别于有体物等传统财产,数据信息并不能直接反映特定的功效,其使用价值的实现具有间接性的特征,即数据信息的使用价值主要是通过其使用者的学习过程加以体现。第二,数据信息具有可转让性。作为无形财产,数据信息的价值需要由社会一般标准衡量判断。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知悉的,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或经营数据,发挥着辅助企业获取经济利益的功能,两者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交叉。此外,数据信息的使用价值还呈现出信息消费的对象性,即其价值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消费者自身的主观特质,由于不同主体个人禀赋等因素的不同,其对数据信息的理解和认知存在显著差异,这将对数据信息使用价值的发挥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
例如,2021年出台的数据安全法在开篇将数据定义为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显然采用的是数据形式说,强调的是记录载体;而之后在政务数据中又规定,应当对在履职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事实上,以开源平台为例的诸多商业模式正是通过公开构成程序的信息,吸引公众参与,最终实现财产价值的大幅提升。〔20 〕党的老一辈革命家都强调司法工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87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司法是一项价值判断色彩很浓的工作,为了实现公正等价值,法学也在既有的法律规定内发展出了一套方法,以保证司法达到一种客观的公正。面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联系法官难案件查询难诉讼咨询难等问题,不回避、不袒护,认真剖析,扎实进行整改,彰显了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受到社会的赞誉。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1 〕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强调,如在201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全民普法要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
〔68 〕其中,公平正义是人民向往、幸福的尺度。人们判断审判工作结果正当性一般只能从制度上正当程序是否得到了保障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的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公正司法……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1 〕;与此同时,他又指出,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32 〕。
实践中,各司法机关应当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的各项规定,维护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合法权益,增强司法公信力。因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人员的因素是最重要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因此,对司法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公正司法责任能力要求也应更高。
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97 〕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司法真正发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11 〕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体是人民群众而不是其他,从理论上系统回答了司法工作为了谁、服务谁和依靠谁的根本问题。从党的司法历史发展来看,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时期注重司法人民性的实践,通过经典案例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指导实践,具有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红色基因。
〔93 〕该平台提供全天候免费服务,具有实时推送案件信息、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等功能,全程公开、接受监督,联系方便、沟通顺畅,问有所答、限期办理,消除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神秘感,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使老百姓感受到法院随时都在人民群众的身边,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95 〕尤其是在信息化和智能化时代,人工智能和相关智能审判辅助系统等与司法的融合呈现越来越不可阻挡之势,智能化全程可视、全程留痕的特点更有助于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任务,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实践。新一轮数字化转型发展浪潮,数字技术和数字治理可以更好地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正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必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74 〕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这就要求司法要有一定的效率作为保障。
〔34 〕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凡是符合这个方向、应该改又能够改的,就要坚决改;凡是不符合这个方向不应该改革的,就决不能改。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注具体个案或具体司法活动有没有向社会输送公平正义的正能量,他深刻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四)建立司法工作的人民参与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古人说:‘尽公者,政之本也;树私者,乱之源也。〔77 〕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司法的人民性需要通过司法的公正性来实现。〔90 〕司法机关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注重围绕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等关键点开展工作,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及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利和利益,提高人民参与司法的积极性。
〔108 〕 (九)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被列入四个全面布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我国的法治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全民守法的层次水平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人民对法律的尊重和崇尚的法治观念逐渐增强。要高度重视司法人员业务素质的提升和责任意识的增加,使其能力水平与权力责任相匹配。
可以说,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科学论断,集中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公正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核心价值和基本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西方司法制度相比最鲜明的进步和优越之处。从苏区的谢步升案 〔24 〕至延安时期的黄克功案 〔25 〕再至解放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 〔26 〕等一批案件的处理,确立了民主法制的平等原则,强调革命的法律应体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确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确立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执纪更严格的从严治党、从严治军、依法治党、依法治军的原则。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要继续贯彻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出发解决现实问题,用法律武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使得城乡更安宁、群众更满意。司法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工作。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发挥其优势与特色,坚持符合中国国情与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保持自己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28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重要论述,赋予了新时代司法的人民性新的内涵,体现了司法工作的初心与使命。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运用典型案例,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措施,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我国司法制度反映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少数干警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
当好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则是每一名司法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112 〕卢梭也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64 〕坚持司法为民,就是要转变司法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司法队伍综合素能,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坚持司法为民,就是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焦点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就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通过制度的完善、程序的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应在坚持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基础上,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人民参与机制,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借力现代科技推进司法现代化,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